改革开放以来,全县幼儿教育事业随着基础教育的发展,无论在数量和教学质量及管理方面,都有快速的发展和提高,体现了启蒙教育的特点,为小学的发展奠定了基础。
(一)幼儿教育从县城向农村延伸,入园(学前班)幼儿成倍增长,从单一的县幼儿园发展到各乡镇中心学校的学前班。1978年全县仅有幼儿园2所,其中县城1校,农村1校,共9个班,在园幼儿417人,(县城360人,农村57人),教职工13人。到“七五”末的1990年发展到12所(县城1校,农村11校),33个班(县城10班,农村23班),幼儿生数达到1339人,(县城481人,农村858人)。“八五”末1995年,全县幼儿生增至4061人,(县城520人,农村3541人),“九五”末2000年4095人,(县城560人,农村3535人)。“十五”末的2005年,幼儿班总数达138个(县城14班,农村学前班124班),幼儿4415人(县城612人,学前班3803人)。2008年,全县有幼儿园1校,附属学前班的小学142校,在园(班)幼儿7866人(其中幼儿园在校生585人,学前班7281人),少数民族在校生237人;有203个教学班(其中学前班189个);全县3—5周岁儿童18748人,入园率41.96%;幼儿园教职工38人(不含学前班教师),专任教师31人;在职专任教师学历情况:本科4人,专科20人,高中阶段7人;幼儿园学校占地面积2440平方米,校舍建筑面积3153平方米。
(二)幼儿教育逐步走向正规化、规范化、科学化。
1981年10月,国家教育部颁布《幼儿园教育纲要》,11月初提出:幼儿园的教育任务是通过游戏、体育活动、课堂教学、劳动、娱乐活动和日常生活等7种教育手段来完成的,任何一项不可偏废。课堂教学以游戏为主,教学方法通过直观和感官作用,提出“寓教于乐”,克服幼儿教育小学化的倾向。1990年教育部颁发《幼儿园管理条例》和《幼儿园工作规程》,随着《条例》和《规程》的实施,使幼儿教育逐步走上正规化、规范化、科学化,实行保育与教育相结合,对幼儿开展体、智、德、美诸多方面全面发展的教育,从幼儿的实际出发,开展启蒙教育,促进身心和谐发展,幼儿教育走上了良性发展的轨道。
(三)重视和加强硬件建设,不断改善办学条件。
为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,在县财力紧缺的情况下,采用政府投入为主,同时向企业、社会各界、干部家长多方筹资,逐步改善办园条件。为把县幼儿园办成示范幼儿园,1988年县财政和教育局拨款11.36万元,修建1幢9间教室建筑面积689m2的教学楼,缓解了幼儿入园的矛盾;1993年地、县两级拨款37万元,单位和个人捐集资13万元,共筹措50万元,修建1176m2的综合楼,变多年的“走读式”为“全日制”;1994年行署教委资助4万元,修建了供儿童游戏的城堡,戏水池;2000年集资40万元修建了一幢综合楼,大大改善了办学条件。在重点投入县幼儿园建设的同时,各乡镇开办的学前班也得到加强,与中心学校的建设同步发展,为乡镇幼儿教育创造了条件。
(四)突出重点,办好示范。
县幼儿园始建于1958年,是全县幼儿教育的示范,至今已有48年的办学历程。改革开放以来,幼儿园坚持贯彻《条例》和《规程》,提升教育理念,创新教育方法,理清思路,制定方案,确立了“11234”的发展思路。即“坚持一个方针,围绕一个目标,实施两个规程,抓好三项建设,突出四个环节”。坚持一个方针:坚持以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;围绕一个目标:一切为了孩子,为了一切孩子,为了孩子的一切;实施两个规程:《幼儿园工作规程》《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》;抓好三项建设:领导班子建设,师资队伍建设,育人环境建设;突出四个环节:保教齐抓、教研教改、家园共育、养成教育。由于坚持实施深化这一办园方略,使全园不断发展并获得新的成绩,截止2005年底,学校占地2440平方米,校舍面积3153平方米,户外活动场地1214平方米,幼儿达15个班,入园幼儿640人,教职工40人,1993年被评为县级“文明单位”,1994年评为地区级文明单位,1997年评为省级“文明学校”,1998年评为省级“文明单位”,2004年经复查,继续保持省级“文明单位”称号,2005年选派教师参加全市第三届幼儿教师课堂大奖赛,获全市第一名。同时不断更新教育观念,探索创新教学方法,实施“幼儿双语教学”和“心智教育儿童英语”的互动教学,启发幼儿智力,提高素质,使幼儿在体、智、德、美各方面都得到发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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